公司破产之后,员工能否领取失业金?
当公司宣告破产以后,若满足下列各项具体条件,则相关的员工便具备领取失业救济金的资格:
(1)在职期间,该失业人士已依法参加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整年;
(2)其离职并非出于个人主观自愿;以及(3)已经按照规定程序完成失业登记手续,且持有积极寻找新就业机会的强烈愿望。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公司破产后的清算顺序
首先,为确保债权人能够优先受偿,破产后的各项费用及公共利益义务均应从债务人剩余财产中即时进行清偿。
如果债务人现有财产清偿能力无法覆盖所有破产费用与公共利益义务,则首先需要先将破产费用予以全额清偿。
若债务人资产流动性仍然不足以完全赔付所有破产费用或公共利益债务,则需根据优先级次进行赔偿。
接下来,破产后的财产将会按照以下顺位依次清偿:
1.破产清算所需支付的员工薪酬福利、医疗补贴、伤残供养费用、赡养费用,以及应纳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等;
3.普通破产债权人应收款项。
如破产后的资产清偿力无法满足同一可盼求债务顺位的全部赔付需求,那么,这些债务就应当视情况按比例分配。
另外,破产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的薪资应参照企业职工的平均报酬水平来予以核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公司破产后债权人起诉谁
在面临公司宣告破产之际,债权人有权利对此进行追究并向破产企业提出民事诉讼,进而强制对方履行所负之债。然而,我们不得忽视的是,在破产程序中,破产方的所有财产将会依据特定的排列顺序进行公平分配,以确保各债权人权益均能得到应有的保障。若在此情形下,破产企业的股东因存在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从而导致公司资产无法完全清偿债务,那么债权人同样有权对该股东提起诉讼,要求其在出资额度内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除此之外,倘若破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出现过失,给债权人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债权人亦可依法对破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值得一提的是,具体的诉讼对象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因此,在决定采取行动之前,债权人最好能够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可能面临的诉讼风险。
公司破产后,员工若满足以下条件,可领取失业金:首先,需已参加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其次,离职非因个人原因;最后,需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满足这些条件,员工便有机会获得失业救济金。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