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三金可以要回来吗,对方提的分手?
[律师回复] 分手时三金能否要回,需视情况而定:
- 可主张返还的情况:
- 以结婚为目的赠与:若三金是基于结婚目的的彩礼性质,未登记结婚,依据《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 解释(一)》第5条,给付方可请求返还。如男方为订婚给女方三金,后分手且没领证,男方能要回。
- 附条件赠与且条件未成就:若赠与附“结婚”等条件,条件未达成,赠与人可撤销赠与要回三金。
- 难以主张返还的情况:
- 日常赠与:若明确是日常赠与,非以结婚为目的,且已交付,通常不能要回。比如恋爱周年送三金,无结婚相关意思表示,就难以要回。
- 已共同生活:双方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离婚时三金一般不返还。但共同生活短且因给付三金致给付方生活困难,可酌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