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常上班时间是9个小时,现在因为店里不忙老板让早点下班,以后用加班时间补上,这个是合法的吗?
[律师回复] 您好,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0 小时的工时制度。如果你们适用的是标准工时制,正常上班 9 小时本身就已经超出了法定的每日工作时间上限。老板让提前下班,后续再用加班时间补上,整体上看如果每周总工时不超过 40 小时,在工时总量上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但正常工作日的 9 小时工作时间本身是违法的。
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特殊等原因,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如果店里属于这种情况,只要在一个计算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那么老板的做法有可能是合法的。但实行这两种工时制度必须经过审批,单位不能擅自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