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理营业执照,我想接手这个小作坊,现在这个员工离职了,欠了员工工资,上一家服装小作坊没有营业执照?
[律师回复] 您好,接手上家没有营业执照的小作坊,员工此前被欠的工资原则上由原经营者(实际用工的老板)承担,您新办的执照不会自动把旧账背过来,但存在几种会让您担责的情形。
一、旧工资的承担主体
①上一家无营业执照,属无照经营,用工主体是实际经营者个人,欠薪由其以个人财产支付;②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不等同于债务转移,依据《民法典》第五十六条,个体工商户的债务由经营者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承担,变更登记前的债务原则上仍由原经营者承担。
二、您会被牵连的情形
①您与员工重新建立用工关系后产生的工资,由您承担;②您承接了原作坊资产、订单,或与原经营者约定、向员工书面承诺承担旧债的,按约定承担;③您留用原员工却未结清旧账、又形成事实用工的,容易被一并主张。
三、接手前的建议
①要求原经营者出具欠薪清单并结清,或签三方协议明确旧债归属;②核实原作坊的债务、租赁和设备权属;③员工仍可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仲裁,无照经营的以实际经营者为被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