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需要对方赔偿停运损失费,没有对方住址可以起诉吗?
[律师回复] 没有对方住址也可以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原告起诉时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所以只要能提供被告的姓名、身份证号、车牌号等其他足以识别被告身份的信息,即可满足起诉条件。
若无法提供住址,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原告起诉时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送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要求原告补充材料,若原告因客观原因不能补充或仍不能确定被告住址的,法院应当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而不得仅以原告不能提供真实、准确的被告住址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或者裁定终结诉讼。
此外,建议先通过事故处理部门获取对方身份信息,或委托律师向公安机关查询被告户籍地址等信息,以利于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