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男方把财产公证给女方了,离婚时候,女方男方自愿解除公证,这样可以撤销吗?
[律师回复] 婚内男方将财产公证给女方后,离婚时双方自愿解除公证,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撤销的,但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满足相关条件:
1. 双方协商一致且符合法定形式
- 书面协议:双方需就撤销公证达成书面协议,明确表达撤销公证的意愿以及对原公证财产分配的重新约定。例如,协议中应写明“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撤销[具体日期]关于[财产详情]的公证,原公证所涉及财产的分配方式恢复至公证前状态”等内容。
- 签字确认:协议需由双方亲自签字,并注明签署日期,以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严肃性。这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原公证事项进行变更的重要依据。
2. 前往公证机构办理撤销手续
- 提交申请:双方持撤销公证的书面协议、原公证书、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共同前往原公证机构提出撤销公证的申请。公证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双方身份及撤销意愿的真实性。
- 审查与决定:公证机构主要审查撤销申请是否是双方自愿作出,有无欺诈、胁迫等情形,以及撤销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若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条件,公证机构将依法办理撤销手续,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3. 存在特殊情况可能影响撤销
- 保护第三人利益:如果原公证财产的处置涉及到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比如男方将已抵押给银行的房产公证给女方,在未通知银行且未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双方自行撤销公证可能损害银行抵押权。此时,撤销公证可能受到限制,需先解决第三人权益问题,如与银行协商一致后,才有可能撤销公证。
- 法律规定的不可撤销情形:虽然婚内财产公证在双方自愿基础上一般可撤销,但某些基于特定法律规定或具有公益性质的公证,可能不允许随意撤销。不过,婚内财产公证通常不涉及此类特殊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在撤销公证前,咨询专业律师或公证机构,充分了解相关法律后果和操作流程,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