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倒是否满足工伤认定条件?
[律师回复] 摔倒是否满足工伤认定条件,需要分情况来看:
- 属于工伤的情况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摔倒:比如在搬运货物时不慎摔倒,或者因工作场所地面湿滑、通道有障碍物等工作环境因素导致摔倒受伤。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时摔倒:例如上班前清理工作场地、准备工具时摔倒,或下班后清理工作设备、收拾场地时摔倒。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而摔倒:如在工作中遭遇他人的暴力行为,为躲避伤害而摔倒;或者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因设备故障、物体掉落等意外情况导致摔倒。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摔倒:比如在下班途中被机动车撞伤后摔倒,且经交警认定本人承担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特殊情况如因工作需要携带重物影响平衡而摔倒,或工作场所延伸至下班途中的特定区域发生摔跤,且能证明与工作存在紧密关联的,也有认定为工伤的可能。
- 不属于工伤的情况
- 因自身故意行为导致摔倒:如自残、自杀等行为导致的摔倒,不能认定为工伤。
- 在非工作原因、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摔倒:例如在休息时间,因个人疏忽大意、嬉戏打闹等与工作无关的原因导致在公司内摔倒;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纯粹因自己不小心在正常道路上滑倒摔伤等,通常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 因醉酒或者吸毒导致摔倒:这种情况下导致的摔倒,不得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