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带班并且带班的不是老板与公司并无用人合同但是工人在工地受伤被工人起诉可以不理吗?
[律师回复] 不可以不理。即便带班的不是老板且与公司无用人合同,面对工人因在工地受伤提起的诉讼,不理会会带来诸多不利后果,且带班者可能需承担一定责任,具体如下:
不理会诉讼的不利后果
缺席判决:法院在当事人缺席的情况下仍会依法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由于带班者未参与庭审进行答辩、举证、质证等,法院只能依据工人一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认定事实。这可能导致判决结果对带班者极为不利,例如可能会被判定承担过高的赔偿责任。
强制执行:若带班者不理会判决结果,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工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带班者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名下的房产、车辆等财产,直接影响带班者的财产权益。
带班者可能承担的责任
基于雇佣关系的责任:虽然带班者与公司无合同,但如果带班者实际组织、管理工人工作,指挥工人开展劳务活动,并向工人支付报酬等,有可能被认定与工人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带班者自行招募工人并安排其在工地从事特定工作任务,工人受伤,带班者可能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存在过错时的责任:即使不构成雇佣关系,若带班者在工地管理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工人受伤,也需承担一定责任。比如,带班者明知施工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却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也未对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最终导致工人受伤,那么带班者需因其过错对工人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面对工人的起诉,带班者应积极应对,收集相关证据,如证明自己与公司关系、事故发生经过、自身无过错等方面的证据,按时参加庭审,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公正的判决结果。